我校于2020年4月7日就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进行公示(文件编号:UIC_Fee_008),公示期为1周。现公示期已结束,我校未收到任何有关该项收费标准的质疑或异议。依照粤发改规【2018】7号《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的有关规定,该项收费标准自2020年04月13日起自动生效。
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的收费工作给予持续关注和支持!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