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杂费扣缴
(1)统一扣费:一般情况下学校将委托交通银行从学生银行卡上扣除每学年学杂费,具体步骤如下:学校通知学生应缴学杂费金额以及扣费日期;学生将有关费用直接存入学校为其开立的交通银行借记卡中;根据学生入学时与银行签订《代收业务扣款授权书》,学校通过银行统一从学生的交行卡上扣取。学校退费同理统一退还至学生与学校绑定的交行卡中。
(2)银校通缴费:如统一扣费不成功或学生银行卡存在异常无法使用,可联系财务处获取“银校通”缴费方式。
(3)转账汇款:如以上两种方式均不成功或其他情况需以T/T电汇或转账方式汇入学校账号,请参照以下信息:
收款人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收款人账号:444000917018010021042
收款人开户行:交通银行珠海高新支行
★注意:在电汇单或缴款单的“附言”栏上一定要注明“学号、姓名及用途”,并将缴款单或电汇回执单或网银交易截图以照片形式发送到fotuition@uic.edu.cn。
2.银行卡挂失与更换
银行卡丢失后,请第一时间拨打95559交通银行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电话挂失,并请您尽快持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到全国任意交行网点办理书面正式挂失手续并补办新借记卡。如银行卡挂失后更换了新的银行卡,请及时登录https://p.uic.edu.cn登记新卡号,与学校绑定后将由该卡进行扣退费。登记卡号步骤具体请看财务处网站“下载”专栏中的“New Portal银行卡自助登记功能使用说明”。
3.票据事项
财务处将在当年10-12月分批开具学费和住宿费电子发票,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到学生邮箱。届时请留意邮件通知。如有紧急情况急需学杂费发票,可发邮件到fotuition@uic.edu.cn,告知学号姓名,财务处将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
4.休退学流程及退费政策
(1)流程:学生如有休退学意向,请先前往https://ar.uic.edu.cn/Download/For_Students/Suspension_Withdrawal_and_Resumption_of_Studies.htm下载表格并向教务处提交申请,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办理即可。
(2)政策:广东省粤价【2007】186号文规定,受教育者在校提前结业、经批准转学、中途死亡或因病休学、退学的,所缴学费、住宿费按受教育者实际在校时间计算清退。学费、住宿费清退标准=每学年学费、住宿费标准÷10个月×(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财务处将以教务处出具的“休退学处理决定信”上所载的“学生申请日期”为学生实际在校日期最后一天,作为结算日期,即退还学生该日期次月及以后的学费及住宿费。
★案例:学生A于202X年12月X日向教务处提出退学申请,当年学生A交纳学费100,000元。如学生A的退学申请获批,则学生A的实际在校月数为202X年9月(起)到12月(止),共4个月。学生A按规定办理完各项流程手续后,可获得退还的学费=100,000÷10个月×(10-4)=60,000元。住宿费计算规则亦同。
5.水电费结算流程
每学年水电费结算工作在第二学期结束后(7月)开展,由物业管理处计算学生水电费使用金额,财务处根据学生预收水电费金额,进行多退少补。届时将通过邮件告知学生退费及补缴事宜。
6.联系方式
办公室:行政楼AD602-R21A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3:30-17:00
电话:0756-3620089
电邮:fotuition@ui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