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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香港浸会大学关于2025-2026学年研究型研究生收费标准的公示

一、 收费依据

粤发改规【20187号文件规定:具有法人资格以及独立学校园区、财务核算和招生录取的高等中外合作教育机构(我校属此类学校)实施的学历教育,其教育收费(包括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具体做法为由学校根据生均培养成本、市场情况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对学生收费标准进行合理确定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二、 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   学费

全日制研究型研究生(含博士生和研究型硕士),学费标准为人民币 90,000//学年。

 

说明:对于已提交论文、正处于毕业答辩阶段或等待香港浸会大学SENATE毕业审核的学生,仍需按规定缴纳学费,缴费义务将持续至香港浸会大学SENATE正式批准其毕业资格当日为止。

 

(二)   答辩费

当学生提交毕业论文初稿并进入毕业答辩等待阶段,需缴纳2000元答辩费用。该费用将作为校外考官提供答辩服务的酬金组成部分,且无论学生后续是否涉及二次答辩安排,此答辩费用均仅需完成一次缴纳,无需重复支付。此费用适用于2025级及之后入学的学生。

 

(三)   延毕费

当学生规定学制期满后,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延长学习时长的,需按规定缴纳延毕费;当学生不能如期提交毕业论文修改版,亦适用前述延毕费收费标准。延毕费的计费周期通常分为3个月或6个月两类,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在最长学制内,即:博士第49-72个月,硕士第25-48个月

/助学金获得者

自费学生

延毕3个月:3,000

延毕3个月:6,000

延毕6个月:6,000

延毕6个月:12,000

超出最长学制,即:博士第73个月起,硕士第49个月起

/助学金获得者

自费学生

延毕3个月:11,250

延毕3个月:22,500

延毕6个月:22,500

延毕6个月:45,000

 

说明:

1.       学制(自学生完成注册之日起,至学生按要求提交毕业论文初稿之日止)

学制

博士

研究型研究生

最短学制

3个月

21个月

规定学制

48个月

24个月

最长学制

72个月

48个月

 

2.       自费学生:指未获得奖学金,且不享有生活补贴的全自费就读学生。除此,其余学生均属于奖/助学金获得者范畴。

 

(四)   延期费

当学生规定学制或已获批的延期学制期满,且已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要求、提交毕业论文初稿,进入毕业答辩等待阶段期间,为维持其在校学籍的有效状态,需按规定缴纳延期费,该费用标准为人民币650/生。

 

现按主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两周(2025929日至10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财务处联系,电话:0756-3620089,邮箱:fotuition@uic.edu.cn

北师香港浸会大学

202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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